为进一步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良性运转,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,方便有还款意愿的贷款毕业生在离校前还款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还款对象
2023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,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。
二、还款时间
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规定,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,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由本人支付。在2023年6月15日前,贷款毕业生申请还款,只需偿还本金,不用支付利息。
三、还款方式
1.线上,通过个人手机支付宝还款;
2.线下,通过POS机刷卡、微信或者支付宝扫码还款(逸夫楼南楼320房间)。
四、还款流程
具体流程请参照《2023届贷款毕业生离校前还款流程》(附件1)、《支付宝生活号手机还款操作指南》(附件2)。